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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出行方面,還有以下新政策,快一起來了解!
共享汽車、單車企業(yè)原則上不得收押金
根據《管理辦法》要求,運營企業(yè)原則上不收取用戶押金,確有必要收取的,應當提供運營企業(yè)專用存款賬戶和用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兩種資金存管方式,供用戶選擇。用戶押金歸用戶所有,運營企業(yè)不得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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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9 23:25 上傳
在用戶資金管理方面,《管理辦法》規(guī)定,運營企業(yè)應當依據相關規(guī)定,在其中國大陸注冊地的銀行分別開立全國唯一的用戶押金專用存款賬戶、預付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以下統(tǒng)稱專用存款賬戶),由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銀行作為存管銀行(以下稱存管銀行)存管用戶資金。
采用用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存管押金的,運營企業(yè)應當與銀行合作(以下稱合作銀行),用戶應當根據服務協(xié)議在合作銀行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若用戶已有合作銀行的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可直接綁定使用。
自行車押金最多應2個工作日退還
依據《管理辦法》第十條,用戶押金管理應當遵守以下規(guī)定:汽車分時租賃的單份押金金額不得超過運營企業(yè)投入運營車輛平均單車成本價格的2%;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單份押金金額不得超過運營企業(yè)投入運營車輛平均單車成本價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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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9 23:25 上傳
及時退還用戶押金,不得拒絕、拖延退還,或設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技術門檻。汽車分時租賃用戶押金最長退款周期不應超過15個工作日,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用戶押金最長退款周期不應超過2個工作日。
自行車預付金額度不得超過100元
《管理辦法》第十七條還對用戶預付資金提出了明確要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用戶單個賬號內的預付資金額度不得超過100元;其他交通運輸新業(yè)態(tài)個人用戶單個賬號內的預付資金額度不得超過8000元、單位用戶單個賬號內的預付資金額度不得超過30000元。
運營企業(yè)應當明確預付資金退還條件,符合退還條件的,運營企業(yè)應當將預付資金余額及時退還用戶,不得拒絕、拖延退還,或設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技術門檻。
運營企業(yè)應當建立用戶預付資金備付金制度,備付金不得低于用戶預付資金余額的40%。
國內成品油價格下調
根據近期國際市場油價變化情況,按照現行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自2019年5月13日24時起,國內汽、柴油價格(標準品,下同)每噸均下調75元。相關價格聯動及補貼政策按現行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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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9 23:25 上傳
力爭年底前基本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
近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fā)布會,交通運輸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力爭今年年底完成基本取消全國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的目標任務。具體時間安排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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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19 23:25 上傳
5月底前印發(fā)各類方案和要求,包括技術標準、總體設計方案、工程建設方案等。6月到10月完成工程項目建設,包括收費車道改造、收費站改造、軟硬件提升等。11月開始進行聯調聯試,爭取12月底前具備實現新舊系統(tǒng)切換的條件。確保今年底前ETC使用率達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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