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興平交警大隊馬嵬中隊在轄區(qū)開展酒駕夜查,晚上11時20分左右,一輛白色吉利牌小車行駛中發(fā)現(xiàn)前方有執(zhí)勤交警,打開轉向燈準備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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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24 10:32 上傳
執(zhí)勤交警立即上前將其攔停進行檢查,該女司機立即承認自己就喝了兩瓶啤酒,表示自己承認錯誤,請交警放她走。
在交警詢問到明知道喝酒,為什么還要開車后,這位女司機神回復到:當天晚上她和幾個朋友一塊吃飯,期間喝了兩瓶啤酒,大約9點離開后,朋友都勸她說“車就放那,明天再過來開”。
因為吃飯地點距離她家不到2公里,然后該駕駛員就獨自走回家了,回家后過了兩小時,感覺自己已經沒事,交警應該也下班了,就想著把車開回小區(qū),然后又返回吃飯地點,準備將車輛開回小區(qū),才走了一點就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交警查車,結果就被交警檢查了。 ![]()
經檢測,該駕駛員盛某血液酒精濃度36.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執(zhí)勤民警將該車輛暫扣,對駕駛員作出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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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24 10:35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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