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nóng)村里,總會有些“村霸”和宗族惡勢力,他們橫行鄉(xiāng)里、欺壓百姓做起當?shù)氐摹巴粱实邸?,引發(fā)民憤極深,這些人不除,農(nóng)村難以安寧。 6月11日,“咸陽檢察”發(fā)布了興平市檢察院打擊農(nóng)村家族惡勢力違法犯罪一案的記,詳細描述了這個家族黑惡勢力22年尋釁滋事,逞強耍橫暴力威脅欺壓百姓已經(jīng)檢察官辦案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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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12 10:24 上傳
今年2月18日,興平首例家族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公開宣判,主犯夏某行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1萬元,其余四人分別被判處1至3年有期徒刑。該案是興平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 二十二年尋釁滋事數(shù)起,逞強耍橫暴力威脅欺壓百姓 1996年至2018年,被告人夏某行及其家族成員經(jīng)常糾集一起,多次以暴力、威脅為手段隨意毆打他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情節(jié)惡劣,在其村子周邊形成了一股相對固定的家族惡勢力犯罪團伙,嚴重危害當?shù)厣鐣€(wěn)定。 特別是2009年以來,嫌疑人多人多次以暴力威脅為手段,要么“借故生非、逞強耍橫”,要么“為尋求刺激,發(fā)泄情緒,蠻不講理,無事生非”,隨意毆打他人,任意損毀他人財物,有時還采取堵門、辱罵、摔砸物品等方式,采用滋擾、糾纏、哄鬧、聚眾造勢等手段,威脅恐嚇他人,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擾亂社會生活秩序。 在2010年、2015年、2018年三年,被告人多人多次隨意毆打他人,損毀他人財物,威脅恐嚇他人,致多人受傷,大量財物毀損。 僅2018年7月1日,一天之內(nèi)就實施了三次尋釁滋事行為。 在全面審查收集調(diào)取相關證據(jù)的基礎上,興平市檢察院認定了該案家族惡勢力犯罪性質(zhì),形成126頁的《公訴案件審查報告》,以夏某行等人構成惡勢力犯罪團伙涉嫌尋釁滋事共同犯罪,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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