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老年人保健學習班時認識了兒子的“戰(zhàn)友”,在對方各種忽悠之下,七旬老人被騙了72萬余元!近日,西安市未央區(q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年底,被告人陳某某在西安市未央區(qū)某老年人保健學習班認識了年過七旬的老人王某某,采取噓寒問暖、假冒老人兒子的戰(zhàn)友等方式博取老人信任。 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期間,陳某某編造競選村長需要錢、高利潤投資等謊言,先后騙取王某某銀行卡內存款共計72.99萬元,贓款用于賭博等。 未央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 被告人以卑劣手段詐騙老年人錢財,酌情從重處罰,以詐騙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宣判后,被告人陳某某不服,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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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5 16:11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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