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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13 11:18 上傳
龍應臺在《目送》中說:所謂父母子女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地不斷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而婚姻亦需要緣分。
2019年11月8日,禮泉縣人民法院叱干法庭審理了一起財物糾紛案件。
2018年農歷臘月22日,劉某與張某經人介紹相識,2019年農歷正月初九兩人訂婚,訂婚時經媒人手,劉某給張某及其父母現(xiàn)金83000元和棉花四捆作為彩禮,張某按習俗退還劉某了3000元。
之后,劉某多次與張某協(xié)商結婚事宜,但張某一直推脫,導致雙方結婚未果。在多次協(xié)商張某拒不退還彩禮款后,劉某一紙訴狀訴至法院,請求退還彩禮款80000元。
法官接手案件后,分別傳喚雙方當事人了解案情的來龍去脈。在當地農村,長久以來就有女方悔婚退還彩禮,男方悔婚彩禮不退還的習俗。
由于之前張某(女方)不愿意履行婚約,也不愿意退還彩禮,雙方互相到對方家里上門鬧事,矛盾不斷升級。
為此,法官立即聯(lián)系村上人民調解員,進行前期調解工作。開庭當天,雙方當事人及其親屬前來法庭,分別與雙方當事人以及家屬進行談話,耐心釋法明理。
經過近2個小時的調解,最終雙方各退一步,張某在簽訂調解協(xié)議后,立即退還劉某70000元現(xiàn)金。
大家是如何看待彩禮這一問題的?如果悔婚,你認為彩禮應該退嗎?
綜合:禮泉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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